艺人小S徐熙娣代言的「胖达人手感烘焙」,标榜纯天然却使用人工香精,消基会代消费者提起团体诉讼,向胖达人所属「生技达人」公司、前后任董事长庄鸿铭、徐洵平及小S请求连带赔偿,二审判赔342万多元,小S与一审判决结果一样仍免负赔偿责任。

消基会提告指出,胖达人标榜麵包「使用天然酵母、天然萃取香料、天然素材、绝无人工香精」,价格高昂,2013年被揭发使用人工香精,第一时间否认,直到台北市政府卫生局调查戳破谎言,胖达人才出面道歉,但退费、补偿方案没有诚意。

因小S在华人世界有高知名度,屡次在公开场合、电视媒体或胖达人开幕造势活动中站台,推荐麵包全天然、无添加人工香料,属于《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4项的「广告荐证者」,同时是股东许雅钧的妻子,深受消费者信赖,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认定,庄鸿铭最初独自经营胖达人,应自负32名消费者赔偿,「生技达人」于2012年4月26日成立后庄任董事长期间,庄及公司应连带赔偿790名消费者474万元,徐洵平2013年8月19日接任董事长后,徐及公司应连带赔偿75名消费者45万元。

一审认为,小S虽有出席开幕活动,并对麵包表示意见,但「生技达人」未将她的言论用为广告传播,消基会也没有证明小S当天的意见,有对开幕活动现场以外的民眾产生「荐证」效果,故认为小S不必负连带赔偿责任,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仍判她免连带赔偿。

至于生技达人公司与庄鸿铭、徐洵平部分,高院重新计算金额后,改判各自或连带赔偿342万多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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