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陈姓女子,前年11月30日晚间7点多在捷运站丹凤站上车,欲前往忠孝敦化站,途中遭谢姓男子伸出咸猪手摸腿,经热心民眾拍照搜证报请警方处理,法院依乘机猥亵判处徒刑6月,警方提醒民眾小心注意,并还原整个案发过程。
警方表示,35岁陈姓女子案发当天,在丹凤站上车,列车行经先啬宫站,26岁谢男上车后,刻意坐在陈女旁边,用手触摸陈女大腿来回多次,遭到对面座位上的许姓女子目击,28岁许女看到立刻以行动电话拍照搜证,并叫醒正在睡觉的被害女子,立刻报警处理。
警方到场谢男声称自己睡着了,不知道会有如此行为,而陈女看了画面,感到非常不舒服坚持提出告诉,经过警方检视许女的手机影片,认为谢男并非睡着不小心,案经检警侦办后,已还给被害陈女公道,让伸出咸猪手的谢男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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