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24)日表示,国内COVID-19疫情趋于稳定,衡酌医疗机构防疫安全及民眾探病需求,自本(2022)年3月1日起调整医院探病管理措施,臺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及高雄市的医院除例外情形之外,维持禁止探病;其余县市的医院有条件开放探病。指挥中心说明如下:

一、探病规定:

(一)臺北市、新北市、桃园市、高雄市的医院除例外情形之外,维持禁止探病。例外情形包括病人实施手术、侵入性检查或治疗等,须由家属陪同,或基于法规需要家属亲自签署同意书或文件;或急诊、加护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单位,因应病人病情说明之需要;或其他因病患病情恶化、医疗处置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等情形,经评估有必要探病且经医疗机构同意者等情形。

(二)其余县市之医院除例外情形外,有条件开放加护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护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儿童病房等区域,及有身心障碍、病况危急者探病。探病时段为每日固定1时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访客为原则。

二、其他规定:

(一)所有探病者应出具探视日前3天内自费抗原快筛(含家用快筛)或PCR检测阴性证明。

(二)若为「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剂接种达14天(含)以上」或「确定病例符合检验解除隔离条件且距发病日3个月内」,得免除筛检。

(三)探病者须不具COVID-19相关症状、未曾接触确诊个案或具相关公共场所活动史,且进入医院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卫生与咳嗽礼节及落实手部卫生。

指挥中心提醒,由于医院属于高感染传播风险场域,疫情期间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建议以视讯或电话方式替代实地探视。为强化医院感染管制,民眾若仍有探病需要,指挥中心吁请探病者儘速完成疫苗追加剂接种,并配合实联制登记及院方相关管理措施,以降低交互感染风险,保障自身及病人健康安全。另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将视疫情发展滚动式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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