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造桥乡坤舆掩埋场抗争对峙局面悬宕未决,25日上午,坤舆公司申请地政机关鑑界,抗争民眾所搭建帐篷及部分路障,因位在私人土地内,抗争民眾随即自行拆除搬移,坤舆公司人员并当场要求公路总局拆迁违法占用道路的路障,但公路总局官员以本案是抗争事件,权责在苗栗县政府,坤舆公司将再行文县府请求排除。
造桥坤舆掩埋场抗争事件持续对峙,抗争民眾占据坤舆公司大门口,设置路障、帐篷及神明桌,坤舆公司因而向竹南地政事务所申请土地鑑界,针对场区大门部分地号816、815两笔土地鑑界,并主张反坤舆自救会强占坤舆公司经理王亚绮私人土地,妨碍权利行使,厘清强占范围,并请竹南分局协助清除强占界内的自救会相关设备及路障,还地于民,坤舆公司并请来律师到场陪同鑑界及相关事宜。
25日上午8点多,地政人员抵达现场,除了警方外,县府环保局、工商发展处以及公路总局工2段人员都到场会勘。经过地政人员完成鑑界,钉定界椿,坤舆公司雇用的施工队先行搬移抗争民眾堆置的改路牌等路障,反坤舆自救会成员见状自行拆除帐篷,净空占用私人土地部分。
地政人员经丈量鑑界,将即成道范围画出后,王亚绮当场要求公路总局官员排除占用道路物品,但是公路总局官员回覆,反坤舆自救会人员所占用道路,已属抗争使用,权责机关属于苗栗县政府。场方将另行具文向苗栗县政府请求排除。
反坤舆自救会对此则回应,自救会一年多前就主张,请坤舆公司申请鑑界,属于私人土地的部分,乡亲们无意使用,鑑界后,清楚坤舆公司的土地范围与边界,可避免发生争议。而今天坤舆公司申请鑑界,足以证明周边土地为坤舆所有并使用,苗栗县政府主管机关应该硬起来,要求坤舆公司所使用的土地面积,皆应纳入兴办事业计画与设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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