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比特犬攻击事件时有发生,农委会因此将比特犬及混种犬列为指定禁止饲养输入或输出之动物,并自2022年3月1日生效,已输入或饲养者,应于2023年2月28日前向所在地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登记备查,始得继续饲养,若违法输出入、饲养及繁殖,将依法最高开罚新台币25万。

由于近年比特犬伤人事件频传,农委会因此修正「指定禁止饲养输入或输出之动物」,除了原本禁止饲养、输入或输出之动物如美洲巨水鼠科动物、食人鱼、电鳗科动物外,也将比特犬、美国比特斗牛犬(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 or American Pit Bull)、美国史大佛夏牛头犬(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列入其中。

农委会表示,新法将于2022年3月1日上路,已输入或饲养前点第二项所定犬只者,应于2023年2月28日前向所在地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登记备查,始得继续饲养,但不得繁殖;登记备查后,饲主、饲养地点变更或犬只死亡时亦同,假如违规输出入、饲养及繁殖,可开罚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

此外,前项已完成登记备查之饲主为特定宠物繁殖业者,其登记备查之犬只得继续繁殖,且经繁殖之犬只出生后,应即向所在地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登记备查,前项繁殖后之犬只,不得再行繁殖,其饲主、饲养地点变更或死亡时,应向所在地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登记备查。

农委会为强化具攻击性犬只饲主的管理责任,已依据「动保法」第20条第3项规定授权公告,包括比特犬等6种危险性犬只及无正当理由曾有攻击人或动物行为纪录之犬只,其出入公共场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场所应由成年人伴同,应以长度不超过1.5公尺之绳或炼牵引,也应配戴不影响散热之透气口罩,违反规定者,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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