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导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中之案件当事人与承审法官有所接触,并约定沟通成功,法官将繫黄领带为暗号,北院斥责不实报导并郑重予以澄清,并对此虚构之报导,误导民眾,破坏司法信誉,北院表达强烈谴责之意。

北院表示,经查证该报导所称之捷泰炒股案为本院110年度金重诉字第22号案件,所称之「小邓」应为该案之邓姓被告,但承审法官并无与该案邓姓被告或任何人就此案进行沟通或诉讼外接触,更从无约定繫黄色领带为暗号之行为。

北院表示,这个报导除虚构邓姓被告与法官接触外,并将沟通二字标注上下引号,使读者联想法官与邓姓被告间可能有不当的行为,对于法官公正形象及依法公平公开的审理态度造成严重损害,动摇民眾对于司法的信任度,有违媒体为第四权,应本于公益,善尽查证义务,并为事实报导之职权,本院对此表达强烈的谴责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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