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芳区行政辖区面积为7073公顷,1980年经台湾省政府划定公告为全区山坡地范围,为增进土地合理利用,新北市1997年推动瑞芳区山坡地范围检讨,经4年来规划、现勘到审查等程序,今年1月获行政院核定瑞芳区山坡地检讨划出61.2公顷,相当18.51万坪,预期可加速区域发展。
新北市农业局表示,本次共核定划出瑞芳区山坡地吉安段、吉庆段、瑞芳段、明灯段、逢甲段、 (鱼桀)鱼坑段约61.2公顷土地,主要位于四脚亭火车站、吉庆国小、大寮派出所及瑞芳火车站周围并包括瑞芳区第二产业园区的平坦土地。
山坡地划出后土地不再受水土保持相关法规限制,除免除水土保持计画申请程序,亦可免缴纳「山坡地开发利用回馈金」,降低土地开发成本,预期可推动当地区域发展,大幅提升厂商投资意愿。瑞芳区公所即日起至3月25日于区公所、里办公处布告栏及公所官方网站办理公开展示共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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