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陈姓男子因对加油站打工的李男不满,去年于某脸书社团号召「打棒球」,PO文指出「想朝圣这位帅哥,可以过去认识一下这位帅哥,多招摇、然后看要不要下班约去打棒球、大家交个朋友」等。PO出李任职的加油站地址及上班时间,李得知后心生畏惧离职,台中地方法院依以文字煽惑他人犯罪,判处陈拘役30日,易科罚金3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姓男子去年于网路脸书社团PO文,「揪出来打棒球吗、目前20个人、有人要一起吗」、「大家晚上出来认识一下、打棒球而已」、「有知道对方住址的私讯我、大家交个朋友而已没甚么」、你家附近泡茶聊天而已、想红让你红、帮高调」等文字,李男浏览网页内容后,因心生畏惧,担心危害安全离职。

陈姓男子在侦讯时坦承,于脸书留言为事实,却矢口否认犯行,陈当时辩称,是想约李男运动打棒球而已。之后坦承全部犯罪事实。李男则提浏览社团张贴文字后,心生畏惧,旷职2日而申请离职。

检方以陈触犯刑法第305条,同法第153条第1款,以文字、图画、演说或他法,公然为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万元以下罚金起诉,最后判处陈拘役30日,可易科罚金3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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