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担任高雄大寮监狱管理员的李振宾与狱中杂役共同将陈姓受刑人施暴致死,刑事部分,李男被依凌虐人犯致死等罪判刑8年7月定谳,法务部移送惩戒部分,惩戒法院认定李男严重损害监所声誉及政府形象,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3年。可上诉。
2019年10月17日傍晚,因毒品及家暴案入监服刑的陈男疑似不满,不断脚踢舍房大门,李男不爽他不断发出噪音,指使3名杂役说「过去随压勒」(台语),将陈男押到监视器死角的「镇静区」将其上铐、戴上戒护用安全帽。
接着,完成点名勤务的李男,伙同另一名杂役猛踢陈男腰部,陈男哀号翻滚,李男见状不但没停手,还拿咖啡直接淋在陈男头上,陈男遭凌虐后被压回舍房不断呕吐,最后陷入昏迷,送医后死亡。
惩戒法院认为,李男损害监所声誉及政府形象,情节非轻,将导致公眾丧失对其职位之尊重及信赖,为维护公务纪律,自有惩戒之必要,判决李振宾撤职并停止任用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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