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021年底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明定警察机关得不再受理红黄线临停检举,但因行政院迟迟未公布施行日,造成仍有国人在法律三读通过超过2个月,仍因临停红线几秒钟「穿雨衣」遭检举挨罚。对此交通部回应表示将儘速瞭解,并洽原举发警察机关可依规定免予举发。

交通部今(8)日回应说明

媒体报导民眾检举机车驾驶临停穿雨衣,依现行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12条第1项第15款规定,因客观具体事宜致违反本条例规定系出于不得已之行为,交通警察依现行规定即得施以劝导免予举发,交通部表示将儘速瞭解,并洽原举发警察机关可依上开规定免予举发。

另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条之1施行日期,因为需配套修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等二子法,总统110年12月22日公布后,交通部于110年12月28日、111年1月25日召会研商讨论配套子法修正草案后,即依法制作业程序于111年2月14日预告修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部分条文(预告期依规定是60日,至111年4月17日),至预告期满后,即会续依规定会衔内政部陈报行政院核定,自111年4月30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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