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新竹科学园区上班的已婚工程师,因与妻子不睦分居已久,但2人为照顾2名小孩仍天天见面。109年间妻子因无法忍受婚姻提出离婚,但丈夫却以为他另结新欢,某次见到儿子把玩妈妈的手机和笔电时,突然跳出妻子与女友人私密对话,双方提及出轨与日常心事,丈夫认为抓到出轨证据立刻翻拍当证据在双方开庭时提出,妻子见自己私密对话外流,当场怒告丈夫。新竹地院审理后认定,丈夫无故取得他人电脑相关设备之电磁纪录,判他有期徒刑3月。
根据判决书,陈姓工程师与妻子因感情不睦,妻子自民国108年4月间搬离住处自行在外租屋,2 人育有2子,原本长子一开始与母亲同住,于109年底起与父亲同住,幼子由母亲或其父母自托婴中心接住处,丈夫下班后再带长子到妻子租屋处并接回幼子,故2人几乎天天见面。
妻子因无法忍受这段婚姻,于109年诉请离婚,但某日在妻子住处,长子打开妈妈笔电,自动登入妻子曾经登入之Messager,发现妈妈Messager及手机内有与他人聊天之通话讯息,工程师竟当场截图保存,并将对话讯息照片作为证据,主张妻子外遇。
女方得知遭丈夫提告后,认为这些私密对话难以取得,不知丈夫透过何种管道截图,经询问长子后才得知实情。但工程师辩称,他并不知道妻子手机密码,是因为长子玩妈妈的手机与笔电,恰巧画面显示出对话讯息,才予以翻拍。
法官审理后认定,丈夫无故窃录取得妻子通讯软体的私密谈话纪录,严重侵害妻子隐私,审酌丈夫犯后坦承犯行,因此依无故取得他人电脑相关设备之电磁纪录罪,判丈夫有期徒刑3月,易科罚金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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