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雅区日前发生一件儿少案件,李姓女子7日与前夫张男发生口角,在停等红路灯时,李女突然将车上3岁孩子抱下车,朝后方前夫所驾驶的车子引擎盖上疑似直接抛丢,约莫10秒钟后,才又抱回车上,路人看了相当傻眼。警方获报后派员前往李女住处了解状况,幼女活动正常,身体无明显外伤;台中市社会局指出,社工已联繫上小孩父亲,将进行家访调查,进一步厘清事由并依规处理,全力维护儿少权益。
警方指出,大雅区民生路三段与德胜路口7日早上8时17分,一女子将小孩抱至车辆引擎盖上,经警方观看后并查访附近店家、向前调阅路口监视器追查,黑色自小客车与红色自小客车停于道路口。
经了解,李女与前夫张男因感情纠纷发生口角,李女驾驶小客车停等红路灯时,下车将3岁幼女抱至前夫所驾驶小客车引擎盖上片刻后,才将幼女抱返车内;警方派员前往李女住处了解状况,现场观看幼女活动正常,身体无明显外伤,并依职权通报,以电话联络社会局家防中心社工。
社会局指出,经警方比对画面追查通报,社工已联繫上小孩的父亲,将进行家访调查,进一步厘清事由并依规处理,全力维护儿少权益。
社会局表示,根据儿少权法第49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对儿童及少年身心虐待或为不正当之行为」,违者可依同法第97条规定,处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称;或依同法第102条规定,要求家长配合亲职教育课程。
同时呼吁,不论民眾或家长,看到小孩受到伤害或不当对待,请立刻通报110或113,警方和社工将掌握相关事证与介入了解,以有效遏止不当行为,提供家庭协助。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有家暴事件请打113保护专线。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