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中日前爆发学生因为音乐报告「南北管」、「牵亡魂」与吕姓老师起衝突,学生更将老师发飙暴怒的影片传到网路上公审,引起热议,有人认为PO影片的举动是一种霸凌,有触犯妨碍秘密的嫌疑,但美女律师赖莹真有不同看法,认为学生此举没有妨碍秘密的问题,是一种自救很合理。

台中一中吕姓女老师因为学生的报告内容超出课程范围,要学生删掉,引起学生不满与老师互呛,而老师在课堂上失控咆哮也被其他学生录影PO上网,不少中一中毕业的学长声援学弟,觉得该名老师的教学风格早就已经让人难以接受,过去暴怒的影片也不断被挖出,但也有另一派人认为,把老师情绪失控的影片传上网公审,形同霸凌,也有妨碍秘密罪的嫌疑。

不过美女律师赖莹真在脸书分享她的看法,反问如果一名老师经常在课堂上情绪失控,时间长达10年以上,学校不仅长期漠视老师的失控行为,甚至在影片曝光引起譁然的时候,语带威胁要求学生将影片下架,那么学生除了将影片拿到网路让大眾评理之外,请问还有什么自救方式。

赖莹真说,就是因为学校漠视,所以学生才要节外生枝!如果早一点好好处理,学生需要这样吗?

另外,赖莹真提到,老师在课堂上情绪失控,任意贬损学生的报告内容,这不是隐私范围,否则依这样的逻辑,难不成老师体罚学生也是隐私?她认为,在校园内这种封闭环境下,学生无法即时对外联络,因此就老师情绪失控做侧录,属于为了保全受教权的正当搜证行为,不会有妨害秘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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