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秦姓男子三年前将在对岸大陆属于极其珍稀、具有高收藏价值的「大蓝天」邮票,委托另名吴姓男子鑑定和询价事宜,双方并议定若邮票为真品,吴男享1300万元优先购买权,不料吴男竟偽造邮票加以调包,把假邮票还给秦男。刑事部分,吴男被依业务侵占罪判刑一年,台北地院民事庭再判决1300万扣除吴男先前已付的80万,他应给付剩下的1220万元。可上诉
据调查,2019年6月13日,秦男和从事邮票交易的吴男签约,受托处理秦男手上「大蓝天」邮票。「大蓝天」是中国大陆在文革时期所推出,以毛泽东为主角的一系列邮票,但因故从未正式发行,所以备显珍贵,被誉为中国十大珍品邮票之一。
同年9月16日,吴男自秦男处取得邮票,却私吞入己并彩色影印、自行穿打邮票齿孔加以复制,并将假邮票还给秦男。事迹败露后,吴男辩称,「大蓝天」已用120万元卖给其它收藏家,拿假邮票调包还给秦男只是想侵占卖邮票的价金,事后被秦男发现也还了80万元。
但秦男主张,自己和吴男已签订协议书,约定若邮票鑑定为真品,吴享有1300万元的优先购买权,但后来吴男侵占邮票,谎称以80万元卖出,即便已给付他80万,但依照协议书,双方已成立买卖契约,因此吴男仍有余款1220万元未给付。法官认定秦男因此造成1220万元损害,吴男应依协议书内容履行,如数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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