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建管处黄姓约雇工程员,明知士东路一处华厦,住户违规使用1楼停车位,将其改装成为其他用途,本应开罚或命令限期改善,黄却未没有作为,涉嫌图利住户让其继续使用,士林地检署15日兵分5路搜索,约谈被告黄男以及另外4名证人,检察官复讯后谕令3万交保。
检廉接获检举,天母士东路一处华厦2006年落成后,规划1楼为机械停车位,住户曾申请变更使用许可,但主管机关没有通过,黄担任建管处的约雇工程员,负责检查社区停车设备业务,明知现况用于住宅、办公室、门厅使用,与当初申请不符,应依规定开罚,但他却涉嫌图利,让住户继续使用并未开罚。
检廉调查,黄男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图利罪,承办检察官刘东昀指挥廉政署发动搜索,约谈被告黄男等5人,其中4名证人到案厘清后现已请回,检察官晚间11时许谕令黄3万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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