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三大队第二中队庄姓中队长,于3月19日晚间11时许,向媒体控诉保警第七总队纵容匿名检举,肇致遭受不当处分及异地调整职务,并反锁于驻地枪械室,准备使用最激烈手段为自己平反,迄总队长到场与庄员对话,本次事件始于翌日凌晨3时许落幕,惟已引发社会关注与讨论。
监察委员王幼玲、蔡崇义、王美玉对此事件甚表关切及重视,已申请自动调查,并指出,本案涉及警察机关所属人员之工作权益保障、有无职场权力霸凌情事,以及受处分人员之救济程序与管道是否周妥。另就庄员指陈保警第七总队长期纵容匿名检举案件,致所属干部遭受不当处分等情,监察院秉于客观公正立场瞭解实情,并依法行使职权。
监察委员表示,本次事件发生之始末为何?保警第七总队就庄员所为之行政处分,是否符合规定及比例原则?有无涉及职场权力霸凌情事?另对于匿名检举案件之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查处作为是否妥适周延?相关人员处理过程有无涉及怠惰失职情事?容有深入调查瞭解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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