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的旅美陈姓牙医与胞姊订立和解契约,约定双方不得散布足以妨害他人名誉之讯息,但弟弟主张姐姐违约,台湾高等法院认为,陈女及其儿子林姓男子违约且妨害对方名誉,判决须赔偿466万多元及100万多元,可上诉。

高院认为,陈女及林男收到另案刑事判决后,由判决书中记载即可知悉林被恐吓与陈姓牙医无关,却仍在周刊刊登文章,使阅读者产生陈男教唆对林泼洒红色油漆恐吓的联想,致其社会评价低落,妨害其名誉,构成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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