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与桃园市环保局25日接获检举,桃园市龟山区及新北市莺歌区交界的大汉溪遭污染,水色呈灰白色,两市稽查人员分头沿线巡查,发现污水来自莺歌区某资源回收工厂,厂内脱水机产生的废水未妥善处理,径行排放至厂区外沟渠流入大汉溪造成污染,稽查员现场除令工厂立即停止脱水机作业,并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告发,最高可处300万元罚锾。

环保局表示,接获情资后两市稽查员随即赶抵现场,发现溪水呈现灰白色,立即採集水样检测,所幸检测结果未有急毒性反应。随后两市稽查人员便沿线追查可疑污染源,分工合作于大汉溪上下游巡查,终发现该股废水来自莺歌区某资源回收工厂。

稽查员进场后以黄色追踪剂确认污水确实由该工厂排放,并发现污染原因是场内进行塑胶破碎清洗及脱水作业时,所产出之废水未妥善处理,径行排放至厂区外沟渠,以致废水污染大汉溪,影响水体水质。

环保局除立即命业者停止脱水机作业,避免再度发生废水污染溪水,并依水污染防治法进行告发,业者现场也承诺会配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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