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虎尾镇陈姓民眾上个月开车载友人行经国道中山高速公路,遭警方科技执法拍照前座乘客未依规定繫安全带,但举发照片前座位置却呈现一团白雾,让陈姓民眾质疑其公正性。国道公路警察局28日解释,经调阅电脑存檔照片放大,前座乘客「确实未依规定繫上安全带」违规属实。
国道公路警察局第4公路警察大队表示,陈姓民眾于今年2月26日16时许,在国道1号北向246.1公里处云林路段,因右前座乘客未依规定繫安全带,遭警方径行举发,但违规相片只看到右前座一团白雾,让陈姓民眾难以信服,因此将违规单与照片贴在网路社群。
警察大队说,本案是斗南分队警员以科技执法拍摄后径行举发,经检视照片原始檔案,该车辆前座人员未繫安全带,违规属实;另查阅违规案件委外系统,其电脑檔案内照片清楚可辨前乘客上身着白衣,经放大採证照片,乘客未遵守规定将安全带置于手臂上端方式繫扣。
警察大队指出,该罚单相片一团白雾部分,为执勤员警为使民眾得以清楚辨识画面未依规定繫安全带,因而进行照片光线调整,但因制单委外厂商列印输出时,输出颗粒较大,以致图像较模糊,且照片列印输出至一般纸张,并非专用相片纸张,才会出现一团白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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