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强调,2021年台湾经济成长率创11年新高,每人GDP,首次超过3万美元,如果以购买力平价计算,每人GDP更已经超过许多OECD国家的水准。

疫情期间对于海外国人户籍迁出后,有关健保、劳保、租税课徵等权益部分,相关业务主管机关已有因应作为,例如国民年金的老年给付部分,可向我驻外馆处申请开立并将经验证「身分或居住相关证明文件」邮寄至劳动部劳保局审查。

健保、国保资格方面,于2020年1月1日在保者,后来因户籍迁出丧失纳保资格,可向健保署、劳保局申请自退保之日起接续纳保,以保障民眾权益。相关主管机关均有妥适配套作为,海外国人可于疫情趋缓后再行归国,无须急于返国。

内政部表示,按最高行政法院判决,迁徙是事实行为,迁徙登记自应依事实认定。当事人既已出境,未有在国内居住的事实,就应依户籍法第16条第3项规定「出境2年以上,应为迁出登记」办理迁出登记。未来持中华民国护照或入国证明文件入境,即可由本人、户长或委托他人办理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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