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27日台中市南区工学路发生一起死亡车祸,39岁赖姓货车驾驶违规併排临时停车,任意开车门害骑单车少年倒地后惨遭后方来车辗过身亡,赖男因当场向警方自首坦认犯行,并与少年父母达成赔偿和解,台中地方法院依过失致死罪判处1年半、缓刑3年。全案得上诉。
案发当天中午11时18分许,就读国三的陈姓少年,原本骑脚踏车沿南区工学路由东往西行,准备前往大里区父亲公司找父母一起吃午餐,赖男当时将货车违规併排临停在路旁一家通信行外,少年经过时,必须绕道骑在外侧车道上。
判决指出,赖男欲从驾驶座开门下车时,未注意礼让行人、车辆就贸然开启左侧车门,导致少年遭撞击后,倒向内侧车道,随即惨遭66岁李姓男子驾驶的自小客车辗过。
少年因头、胸部挫伤,创伤性气、血胸还,右侧大腿有3公分撕裂伤,紧急送医仍于当天中午12时20分宣告死亡。少年父亲悲愤提告,李男获不起诉处分;赖姓货车司机则主动向到场之交通警察自首。
台中地院法官审酌赖男无前科,因一时失虑,偶罹刑章,犯后坦承犯行,且已与被害人之父、母成立调解、履行赔偿,被害人父母亦同意司法给予缓刑宣告,故作如上量刑,以启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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