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民党副秘书长张荣恭去年2月在社区遭狼犬扑倒在地咬伤,全身沾染血迹,饲主、同社区的王姓女子被士林地方法院一审依过失伤害罪判处拘役55天,可易科罚金,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认定王女当下未拦阻且事后不道歉,改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确定。

王女与张荣恭是同一社区住户,王饲养狼犬2只,去年2月13日下午4点左右,王女在社区花园内遛狗时,解开一只狼犬的牵绳,且未为其配戴防咬嘴罩及其余安全设备,亦未时刻跟随在身旁,任由狼犬在社区奔跑走动。

刚好张荣恭因接获管理员通知下楼欲关闭车辆车灯,张男所饲养的狗陪同外出并先行下楼,后来张发现王女的狼犬正在追赶他的狗,张荣恭上前制止却遭狼犬扑倒在地并啃咬攻击,致张手部多处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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