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摄影公司负责人5年前与妻子结婚,妻子生下一女后便当起全职妈妈,后来两人争吵不断分居,妻子主张两人因育儿家务分担、金钱价值观和公婆过度干预等问题,婚姻已无法继续而诉请离婚。台北地院认为,双方即便分居3年,仍能就女儿养育、探视好好沟通,反倒是妻子仅因怪罪公婆介入婚姻便诉离,应为婚姻不美满负更大责任,因此判决妻子败诉。
妻子主张,丈夫虽掌握家中经济大权,却对财务规划却极为草率,导致家中月入十余万,却落得她要变卖二手物品或拿出自己婚前积蓄才够家用,除诉请离婚,并要求给女儿每月3万元扶养费。
丈夫则表示,自己为了婚后让妻女衣食无虞,十分努力,但妻子却对公婆的关心异常敏感和反感,连已退休的公婆担心他工作过忙,好心想帮妻子带小孩,都受到强烈反弹,甚至要求住在花莲的公婆没事不准北上探视孙女,两人为此大吵后,妻子竟带着女儿离家出走多日。
法官认为,两人2017年结婚,2018年2月便分居至今,但期间两人为了避免争吵影响女儿成长,能冷静协议暂时交由公婆养育。2018年下半年妻子重返职场工作,两人也能好好沟通如何轮流照顾女儿并互相配合,显示婚姻未达无法维持的地步。
法官指出,现今社会夫妻为工作、经济或子女分居两地并非少见,夫妻因子女教养、住所约定、双方家人相处模式或婚姻价值观而争吵所在多有,但妻子一昧推托公婆过度介入两人婚姻,不愿理性沟通还据此诉请离婚,可归责性反而比丈夫更高,因此驳回妻子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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