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38岁黄男不满女友劈腿,12日凌晨伙同友人突击位在东港大鹏湾的「约会现场」,打死33岁李姓情敌后向警方自首佯称徒手伤人,但检警发现死者肺部有明显穿刺伤,不採信说词,将黄等依伤害致死罪嫌送办后,向法官声押获准。

家住台中的38岁黄嫌因不满27岁郑姓女友与33岁李姓男子约会,11日晚间伙同友人36岁黄男、40岁苏男连夜赶到东港大鹏湾的「约会地点」要与对方理论,不料却爆发「徒手打死人」的情杀命案,但检警深入调查后发现,案情不单纯。

警方在黄嫌报警自首赶赴现场后,发现李男倒在血泊中无生命迹象,当场仅剩黄嫌及1把打断的雨伞,李男送医后于12日凌晨2点40分不治,黄嫌向警方佯称他是徒手伤人,但医护人员发现,死者身上有多处刀伤,且肺部有明显穿刺伤。

警方循线找到离开现场的郑女等3人后,讯后将黄嫌、苏嫌依伤害致死罪嫌送办,但检警依据医护提供的伤势报告,不採信2嫌说词,向屏东地院声请羁押获准。至于死者死因为何?警方表示,将待15日解剖复验后才能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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