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社会局控告北市私立恒安老人长期照顾中心,以公有土地、建物违约开办「照顾服务员训练课程」,提告求偿75万余元。台北地院查出,当初恒安服务计画书就曾载明将办理「照顾服务员训练班」,期间无论北市卫生局、劳动局、行政院劳委会职训局均曾前来指导,足见恒安是受北市府委托办理课程,且社会局都知情,因此判决社会局败诉。可上诉。

北市社会局原指控,2010年7月1日双方签约,由社会局提供文山区土地、建物及设备,供恒安经营管理,但恒安却在2015至2019年间,未经同意办理照顾服务员训练课程共120天,因此向恒安求偿课程收益及租金不当得利共75万8511元。

法官查出,恒安2010年6月向社会局投标时的服务计画便包含「照顾服务员训练班」,载明「本中心受台北市政府卫生局及社会局办理委托『照顾服务员』训练班」,足以证明恒安是受北市府委托办理上述课程,也符合契约中「其他配合台北市政府推展社会福利工作之服务项目」,并未逾越契约内容或服务范围,故判决社会局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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