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神冈区44岁夏姓保母,27日传出疑似虐童,1名年仅1岁的易姓男童疑遭施虐后颅内出血昏迷紧急送医;台中市政府社会局查出,夏女虽领有保母技术士证照,却未向社会局登记就违法收托带孩子,将可裁罚3万元;社会局强调,虐童情事若经调查属实,最重可再重罚60万元,决不宽贷。
根据社会局调查,44岁的夏姓保母,在神冈区自宅内收托4名幼儿,她虽有合格保母证照,却未向社会局申请登记居家式收托服务,未领有合法登记证就违法法收托4名幼童,已明显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26条,将可处6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社会局儿少福利科股长黄舒那表示,易姓男童目前仍在医院治疗当中,社会局将请家防中心社工持续给予关怀、协助,包含法律扶助资源、心理谘商的适时介入等;此外,夏女另外收童的3名幼童,社会局也正在陆续连繫其家长亲友中,了解家长是否还有托育需求,将会协助转介到合格合法的居家托育人员。
社会局强调,成为合格的居家托育人员,必须持保母的合格证书,向社会局办理收托登记,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务登记证书;经过相关训练,居家托育服务中心还会派员定期访视、联繫,检视其收托的居家环境、照顾状况等。有需求的民眾、家长,可电洽各区居家托育服务中心查询,或透过居家托育服务中心媒合合法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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