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张姓男子2016年间躲藏在新北市府广场女厕内,持手机偷拍在隔壁上厕所的女高中生,除了偷拍对方如厕、下体画面外,还拍摄女高中生的五官,事后上网肉搜对方,并将影片传给多名网友观看,女高中生不时也会收到窃拍照片,生活在恐惧中。新北地检署近期依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等起诉张男。
检警调查,张男2016年3至4月偷拍完女高中生上厕所后,又尾随偷拍对方的身影、五官,随后将窃录的影像存到电脑,并用照片搜寻到该名女高中生的社群网站,撷取对方生活照。虽然女高中生当下并不知道被偷拍,但常有不认识的网友寄给她遭窃录的不雅影像,或是在就读大学粉丝专页上看到相关讯息。
女高中生受不了精神压力才报警提告,张男到案坦承有偷拍一事。检方指出,张男仅因无法遏止性欲衝动犯案,造成女高中生精神莫大创伤、难以恢復,至今仍不敢在公共厕所如厕,而张男散布窃录影像给网友的行为,使得女高中生至今仍会受到干扰,生活在恐惧之中,因此依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和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起诉,并建请法官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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