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涉案的桃红色车辆中起获作案用的1把辣椒枪及1把刀械。 (宜兰县警察局三星分局提供/吴佩蓉宜兰传真)
警方在涉案的桃红色车辆中起获作案用的1把辣椒枪及1把刀械。 (宜兰县警察局三星分局提供/吴佩蓉宜兰传真)
警方至头城镇滨海路简嫌住处埋伏,查获2犯嫌到案。(宜兰县警察局三星分局提供/吴佩蓉宜兰传真)
警方至头城镇滨海路简嫌住处埋伏,查获2犯嫌到案。(宜兰县警察局三星分局提供/吴佩蓉宜兰传真)
警方至头城镇滨海路简嫌住处埋伏,查获2犯嫌到案。(宜兰县警察局三星分局提供/吴佩蓉宜兰传真)
警方至头城镇滨海路简嫌住处埋伏,查获2犯嫌到案。(宜兰县警察局三星分局提供/吴佩蓉宜兰传真)

宜兰县三星乡三星路一段5月11日7时30分,发生一起因债务纠纷恐吓案件,32岁简姓男子与34岁庄姓男子各持刀、辣椒枪前往70余岁朱姓男子家中叫嚣恐吓,警方至现场,2犯嫌已逃离,经调阅监视系统,于头城简嫌住处查获2犯嫌到案,全案依恐吓取财罪嫌函送台湾宜兰地检署侦办。

据了解,朱男与他人有40万元债务纠纷,该债主唆使简嫌与庄嫌,分别持40公分刀械和辣椒枪前往朱男的铁工厂家中叫嚣恐吓,警方获报后赶至现场,犯嫌已迅速逃离。

警方即组成专案小组,调阅监视器及车辆辨识系统,发现犯嫌驾车往头城镇一带逃离,经锁定简姓与庄姓犯嫌后,警方至头城镇滨海路简嫌住处埋伏,查获2犯嫌到案,并在涉案桃红色车辆中起获作案用的1把辣椒枪及1把刀械,全案依恐吓取财罪嫌函送宜检侦办,警方后续会再追查债主是否有涉及教唆恐吓取财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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