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是骗局!基隆一名女子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已婚的张男,但张男把身分证配偶栏P成空白,害女子误信其单身,双方发展成男女朋友还发生性关系,事后女子惊觉受骗,不满贞操权与人格受侵害,提告求偿。基隆地院审结,判张男要赔2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女子小花(化名)主张于2019年6月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张姓男子,两人迅速坠入情网,但张男却隐瞒已婚身分,以修图软体抹去身分证的配偶栏,还与她发生性关系,她深感贞操权与人格被侵害,遂向法院提告张男,求偿60万元。
对此,张男辩称,他涉嫌偽造文书之罪,已被法院判刑5月,仍在上诉二审,但他认为此行为与小花的求偿无因果关系,且小花曾在刑事庭上证称知悉他已婚,反控小花是不甘心被分手,才挟怨报復。
基隆地院法官勘验证据,发现张男曾在刑事庭审理时,自陈「因为我已婚,但我想跟小花交往,所以才传假的身分证给她」,而小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已婚之人交往,不仅被迫违反善良风俗,还须承担被诉妨害家庭的风险,且交往对象是否已婚,为一般人考量是否发生性关系的先决条件之一,认为小花求偿有理,酌情后,判张男须赔2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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