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党青年军王炳忠、侯汉廷等人,被控与陆生周泓旭共谋,替中共发展组织,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5人无罪,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审结,今(13日)上午10点宣判,王炳忠等5人目前仍遭限制出境、出海8月。
高院认为,王炳忠等人犯罪嫌疑依然重大,其等涉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安定,堪认系于社会治安有重大影响之案件,且王炳忠、侯汉廷自2011年起至其等因本案遭限制出境、出海为止,有至少40次之入出境纪录,林明正有30次之入出境纪录等。
高院指出,王炳忠、侯汉廷、林明正于警询及侦查中均供称认识大陆地区官员,且有联繫或见面,有在大陆地区发展事业之想法,王进步为被告王炳忠之父,知悉被告王炳忠与大陆地区官员之互动情形,又为被告王炳忠处理资金往来,都有在海外建立相当之经济与社会网络关系之能力。
高院表示,周泓旭是大陆地区人民,其生活重心及主要财产均非在台湾地区,依一般人趋吉避凶、畏惧刑罚执行之心理,一旦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可预期王炳忠等人因此逃匿境外滞留海外生活以规避将来审判程序之进行及刑罚之执行的可能性非低。
合议庭认为王炳忠等5人有相当理由足认有逃亡之虞,权衡国家刑事司法权之有效行使、社会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等居住及迁徙自由受限制之程度,有继续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且无从以其他方式替代,裁定均自3月23日起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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