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决议盈余分配案外,也承认2021年度营业报告书、个体及合併财务报表,并订定5月25日为除息基准日,并于5月27日发放现金股利,发放对象为兆丰银唯一法人股东兆丰金。

另外,兆丰银也公告会计主管、总稽核异动。

会计主管旧任者为兆丰银总处协理兼会计处处长李静怡,新任者为兆丰银会计处副处长罗玉贞,异动原因为职务调整。总稽核旧任者为兆丰银总稽核兼稽核处处长黄永贞,新任者为兆丰银总处协理兼会计处处长李静怡,异动原因为职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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