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居家隔离新制今天上路,民眾关注若是自选「3+4」是否影响防疫险理赔,金管会强调,一切回到契约条款规定,因民眾确实符合依传染病防治法第48条遭处居家隔离要件,防疫险要理赔。

确诊者同住家人居家隔离规定再放宽,指挥中心宣布,完整接种3剂COVID-19疫苗者,今天起可从「3+4」改「0+7」天,但也可自选採「3+4」天;不过,市场传出有产险业者主张民眾若可「0+7」却选择「3+4」,是故意让保险事故发生,防疫险将不理赔隔离补偿。

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林志宪今天在例行记者会指出,保险契约条款都有明文记载,理赔启动要件是依传染病防治法第48条约定受居家隔离处分,确诊者同住亲友和确诊者确实有接触并遭居家隔离,就符合契约规定。

林志宪强调,指挥中心目前是以「3+4」为原则、另可选择「0+7」,保户若选择维持「3+4」,保险业当然要理赔,一切都按照契约条款和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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