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求职者到人力银行应徵某贸易公司助理工作,约定月薪3万,要求提供身分证和银行帐号用于劳健保和薪转,求职者不疑有他,将帐号和身分证影本给了出去,一周后发现自己帐户被冻结,惊觉遭骗,求职者说:「我是哭着进警局的!怎么找工作变这样」,在高雄市议员林于凯、凤山区市议员参选人顾崇德下召开记者会,目前得知受害者至少就有9人,初步了解该公司资料疑是遭诈骗集团冒用。
高雄市议员林于凯、凤山区市议员参选人顾崇德18日上午陪同求职遇诈骗的受害者召开记者会。这些求职者是在知名人力银行应徵某国际贸易公司的专职助理,主要工作为球鞋代购,收付款项、检查样品、下订单等工作,月薪3万2000元。面试录取之后,对方宣称公司在台中,高雄还没有找到办公室,疫情关系可先在家上班,皆透过LINE联繫。
接着对方要求提供身分证和银行帐号,用于劳健保和薪转,还以不想付税或是银行太远等理由要求提供其他帐户,求职者因为刚入职只好照做,将帐号和身分证影本给出去,过了几天就开始有钱陆续匯进户头,求职者分批将钱领出交付其他人,未料才约一周,发现自己帐户被冻结,「假老板」则是推三拖四,甚至LINE退群找不到人。
「我是哭着进警局的!只是找工作怎么变这样」,大学才刚毕业没多久的余小姐无奈地说,工作前3天都没有异状,未料没多久竟出状况;韩先生也说:「让人无法防备!」,面试前后都有上网确认公司资讯无误,由于自己刚转职又是自己有兴趣的工作,才会配合公司指令,帐户前后共收约51万,分批将钱领出来,还坐被要求高铁去新竹交付给「假厂商业务」,回高雄发现帐户被冻结。
求职者都说,就是因为信任人力银行,没想到竟遇上诈骗,市议员林于凯表示,网路人力银行等就业平台,应属《就业服务法》第40条所规定「私立就业服务机构」。劳工局作为高雄劳工事务主管机关,应该依据《就业服务法》第40条第1项各款规定事项,查核平台是否有疏失及责任,如有责任,应该依据同法第65到69条开罚。并建议劳工、警察两局应该有共同平台,协助年轻人面对求职诈骗,并加强相关宣导。
劳工局就业安全科股长李美慧回应,《就服法》有要求平台要针对徵才单位提供的资料做查对跟保存,如果平台没做,将会进行查处。根据《就服法》第40条第1项第7款,平台不得「仲介求职人从事违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之工作。」,目前已请受害求职者来申诉,劳工局将会进行调查厘清。
据了解,该公司疑似是遭诈骗集团冒用资料到人力银行上面假徵才,目前警方仍侦办中。针对求职受害者帐户遭冻结的问题,高雄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林耕宇表示,程序上一定要拿到检察署的不起诉处分,或法院的判决,才能申请解除帐户示警。但如果求职受害者找到新工作,可以持新公司的证明向银行开立新户,作为薪转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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