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办理继承登记的不动产如经列册管理15年期满,地政主管机关将移送财政部国有财产署依法公开标售,5次未脱标即登记为国有。地政局长吴存金表示,民法规定子女对父母的扶养及财产继承并无性别差异,不分性别、是否已婚均有扶养义务及继承财产权利。

大甲地政事务所持续多元宣导,并以公文主动通知继承人;行政院内政部也推动「主动通知继承人申办继承登记」服务,按月产制当月过世的被继承人归户资料,通知继承人儘速申办登记,守护民眾权益。

民眾因种种因素逾期未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除易造成土地閒置、产生登记罚锾问题,亦可能被移送国有财产署标售,各继承人应儘速登记,以免自身财产权益受损。

依据土地法第73条规定,继承人得自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申办土地及建物继承登记,如有逾期申请继承登记情形,将被课予罚锾(但不能归责于申请人之期间,可予扣除),每逾1个月得处应纳登记费额1倍罚锾,最高可罚至登记费20倍;另依据土地法第73条之1规定,如有超过1年未办理继承登记的不动产,将由直辖市、县(市)政府列册管理,超过15年仍未申请登记时,则移请国有财产署标售。

大甲地政事务所主任杨政儒强调,如果无法全体继承人一起申请时,可由部分继承人先申请登记为「公同共有」,等全体继承人达成协议后再办理分割遗产终止原「公同共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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