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险争议如雪球般愈滚愈大,对于金管会近日拍板轻症居家照护期间,若未用药,保险公司可不给付住院日额理赔,卫福部明赴立院财委会先曝光的「防疫保单相关争议及处理情形」报告明白指出,金管会的「单一医疗行为」作为判定依据,应与卫福部事前协商。

对于两部会意见不一,产险公会表示,究竟业者应如何配合办理,还须明天看财委会开会后会的结论来处理,不过,不可讳言的是,现在产险业者理赔压力已非常大。

金管会近日拍板轻症居家照护视同住院的理赔扩大解释原则,金管会表示,此原则前提为有进行医疗行为;亦即轻症、无症状确诊者居家照护期间,若未用药,保险公司可不给付住院日额理赔。防疫险若有确诊定额补偿项目,保险公司仍会依契约条 款约定理赔。

但卫福部报告指出,有关金管会所提医疗行为,按《医师法》第 28 条所称「医疗业务」行为,是指以治疗、矫正或预防人体疾病、伤害、残缺为目的,所为诊察、诊断及治疗;或基于诊察、诊断结果以治疗为目的,所为处方、用药、施术或处置等行为全部或一部的总称。轻症居家照护期间,保户是否有接受医疗行为,应依上开原则认定。

卫福部指出,金管会以单一医疗行为作为判定依据,并应与卫福部事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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