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法人「中华民国学前教育发展学会」前理事长罗秀丽,涉嫌利用职务机会,7年共侵占新北市社会局补助款、学会代办的公托中心员工离职储备金合计8000多万元,作为个人资金周转。台北地检署已依公益侵占罪起诉罗女。
位于新北市新店区的中华民国学前教育发展学会,是于2009年设立的社团法人,该学会以保障儿童福利,发展幼儿及儿童教育及照顾工作为宗旨,受新北市政府委托办理芦洲长安、中和连城、中和民享、芦洲成功、新庄中港、中和青年宅、中和景新等公共托育中心。
调查局查出,创会理事长的罗女,陆续担任第2届、第4届理事长,另于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担任秘书长,并经第3届理事长授权,仍实际负责理事长业务,她因综理学会业务、掌管财务,保管该学会银行专户存折、印鑑章。
罗明知学会经费限定用于推行学会任务等公益用途,依据当时《社会团体财务处理办法》规定「财务收入除周转金外,应存入银行或邮局,不得存入其他公私企业或个人」,并明定「日常开支每笔在1万元以下时,可在周转金项下以现金支付,超过1万元应以划线记名支票付款,不得使用现金」。
但罗女利用受新北市政府委托办理公托中心机会,自2013年8月30日至2020年9月7日将专户内的新北市社会局补助款、提拨公托中心聘雇人员离职储备金,转匯至她个人名下的国泰世华、一银、永丰银行6个帐户,或以提领现金方式侵占款项,作为个人周转之用,总计罗女共侵占8047万8060元。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