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商长荣国际有限公司(Evergreen International S.A. 简称EIS)董座之争延续,长荣弟弟派(张国明、张国政、张国炜)24日举行记者会,由委任律师黄福雄主持;在记者会开始前,支持大哥张国华的人马还在场外与弟弟派人马发生推挤及言语衝突。

张国明、张国政、张国炜及姐夫郑深池都没有出席记者会。黄福雄在记者会上首度公开EIS章程,反驳张国华委任律师陈锦旋宣称股临会当天被拒绝入场的说法,因为根据EIS公司章程第6条第18项,指派代理人之指派书及委任律师之委任状,应于会议前48小时送达公司;股临会以双挂号寄出开会通知书,张国华若不亲自出席,必须前2天送达指派书,依照章程,当天委任律师陈锦旋没有资格参加股临会,且张国华当天宣称该股临会违法不得召开,却又指派律师参加,岂不自相矛盾?

张荣发于2016年1月过世,张国华声称当时受4位遗嘱执行人推选为EIS新任Permanent President,张国明、张国政在场见证。唯张国明和张国政强调绝无此事,并指出也没有召开股东会,要求张国华提出会议纪录和签名佐证,否则涉及偽造文书;至于张荣发遗嘱的4位执行人亦无开会,更无推举张国华为新任PP之权利。

张国炜表示,在今年5月10日之前,他从未接获EIS召开股东会或改选PP的通知,也不知道PP被变更登记,因此无从主张股东权利,张国华宣称是EIS的PP并无法律依据。

黄福雄也搬出EIS公司章程反驳张国华,根据公司章程第7条第11项,「若无Permanent Director and Permanent President(原始管理终结),当时在任之其他董事,应立即召集股东会以选任新任President(即Permanent President);若董事未于原始管理终结后14天内召开股东会,任何股东均得召开此等会议。」

黄福雄指出,2016年张国华宣称其为EIS的Permanent President,明显违反公司章程,完全不合法,因此股东之一的张国明才会在今年5月10日召开EIS股临会,寄发开会通知书给所有股东,有持股超过半数的股东亲自出席投票,决议当然合法有效,张国明为EIS的新任 Permanent President无庸置疑。

本月10日EIS召开股东临时会,股东张国明、张国政和张国炜共持股60%亲自出席,投票推选张国明为新任Permanent President(PP)。张国明等3位股东强调,EIS创办人暨首任PP张荣发去世后,遗嘱执行人无权指派EIS的PP,股东张国华的选任不合法;爰依据EIS公司章程第7条第11项,3位股东召开的股东临时会程序完备、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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