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团体今早聚集立法院外,诉求「《大学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于本会期三读,立法院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虽称本会期来不及处理,仍引发高教圈高度忧虑。私校四大协会则以声明表示,不仅不应过度放大学生参与校务会议的比例,更不建议学生代表参与校长遴选。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5月19日初审通过「《大学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私立大学等拟订合併计画,要经校务会议同意规定,并提升大学校务会议学生代表比例,扩大学生参与校务治理程度,且学生事务会议及学生申诉评议相关会议的学生代表,不得少于各该全体会议人数的5分之1。
消息一出,引起高教圈大力反弹。私立大学校院协进会、私立科技大学校院协进会、私立教育事业协会及私立学校文教协会等四大协会近日发布声明,强调虽认同学生有参与校务的权利,但就校长遴选方面,基于比较法制与学生代表实务争议,以及《私立学校法》所规范遴选私立大学校长方面,除包含校友代 表外,不建议学生代表参与校长遴选。
四大协会认为,学生代表担任校务会议代表,比例过高,会引发诸多争议,其中像是代表性不足,即各校学生大表选举投票率始终过低,倘若过份地将其于校务会议放大代表比例,乃是扭曲民主原则内涵。同时,各校甚至还时常出现选不出学生代表的情况,如此多次举办选举,根本浪费资源。
针对学生团体坚持要修法,今(27)日又到立法院门口抗议,四大私校协会则建议,议学生于校务会议代表之比例以维持现行法为原则,如需调整以顺应强化学生参与校务的需求,建议以教育部版本的8分之1之比例为妥,以免过度放大比例,使权责不符。
四大协会指出,期待立法院能暂停修法,待教育部委托相关报告发表后,召开公听会与各大学广泛讨论,方启动后续修法,俾能兼顾高教发展与学生参与之两全。
至于我国大学都设有校务会议,四大协会称,像是美国加州大学系统、史丹佛大学,根本没有所谓的校务会议,而是依议案本质,有学生代表参加各委员会,这个情况在台湾各大学本即现状,然并不贬损其民主性质与学校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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