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住在韩国的台籍男子,109年间为了躲避疫情,回到台中表姊家暂住,表姊一家人为展现招待诚意,还带他前往台南旅游。未料当晚他与17岁侄女及弟弟同住一间房,这名表舅竟趁少女熟睡时,偷偷溜上床环抱少女抚胸猥亵,少女惊醒后拨开他手拒绝,表舅企图伸向下体,但因弟弟惊醒后立刻闪去阳台,少女在旅游结束后,向学校老师告知,经老师鼓励后报警,售后双方以20万元和解,但因表舅曾因案服刑,出狱尚未满5年,法官仍判他6月徒刑。

根据判决书,该名表舅居住在韩国,因疫情关系于109年4月30日入境后,即暂居在少女及其家人位在臺中市住处,某日与少女及家人一同至臺南游玩,当晚并与少女及其胞弟同住三张单人床房型之房间。

但该名表舅却趁少女熟睡之际,起身移动至她床位,从身后环抱住,少女当下惊醒后,将他手拨开,未料他竟向少女表示:「为何要害怕」,接着强行隔着衣物抚摸胸部,但正要向下体抚摸之际,少女弟弟突惊醒起身,表舅立刻停手至房外阳台抽菸后返回房间内装作若无其事。

结束台南旅游后,少女母亲因察觉女儿神情有异,才向女儿追问原因,少女父亲得知后大怒,将表舅赶出家门,但少女又向老师报告,经老师鼓励下始报警处理。

表舅在审理时,表示愿意和解赔偿20万元,少女及父母答应原谅被告,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请求院方从轻量刑或给予缓刑。

但法官调查,该名表舅曾因案入狱,2017年执行完毕后未满5年,不符合缓刑条件,且所犯对少年强制猥亵罪,依规定应加重其刑后,仍处6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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