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名阿兵哥与小花(化名)为军中同袍,某次趁小花和其他人喝得烂醉时,打电话给她提议要去酒吧续摊,怎料阿兵哥竟把喝醉的小花载到汽车旅馆内性侵,她因下体疼痛惊醒,大声指责阿兵「我很痛」,连忙传讯息友人「救我、拜托」,事后2人以40万元和解,阿兵哥被依乘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1年10月。缓刑3年。
据判决书指出,阿兵哥与小花为军中同袍,小花于109年11月时在在臺中市某小吃部参加军中聚餐饮酒后已不胜酒力,阿兵哥打电话约她到酒吧续摊,怎料阿兵哥开车营区门口对面的平面停车场后,见到小花喝烂醉,竟基于乘机性交之犯意,并未依约定前往酒吧饮酒,反而将人「检尸」到汽车旅馆内性侵。
阿兵哥趁小花喝醉无抵抗能力时,与她发生性行为,小花因爱爱的过程中觉得下体很痛惊醒,当场斥责阿兵哥喊:「我很痛」、「你不应该这样对我」,随后她趁到浴室洗澡时,用通讯软体LINE传送「救我」、「拜托」、「我被性侵」等向友人求救,事后阿兵哥载小花回到友人的住处后,友人连忙协助小花报警提告。
台中地院法官审理时,考量阿兵哥之前无任何犯罪纪录,行为良好,虽然阿兵哥利用小花与其他同事聚会饮酒后烂醉状态,乘机与小花发生性行为,致小花身心灵受有伤害,阿兵哥一开始在警讯是否认犯行犯,但又在法官开庭时承认性侵,与小花以40万和解,且取得小花的原谅,法官依乘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1年10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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