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偷拍女警洗澡前科的陈姓员警,去年调职松山分局任职时,因受理民眾捡到皮夹案件,被失主怀疑8000元现金被拿走,警方依贪污罪、侵占罪分别将陈员、捡皮夹男子送办,检察官安排两人测谎时,该男子坦承偷钱,并把钱还给失主,获取原谅,台北地检署8日将男子、陈员不起诉。
陈员2020年9月任职中正一分局某派出所时,2度趁女警洗澡时,拿手机偷拍,被移送法办并调职松山分局民有所,陈员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处徒刑10月,得易科罚金确定,民事部分要赔偿83万3999元。
去年10月19日晚间,陈员在派出所执勤时,受理民眾捡到皮夹案件,失主接到通知到派出所领取时,发现里面8000元现金被拿走,控告拾获皮夹的男子涉嫌侵占,另警方调阅监视器画面,发现陈员在男子返回车上拿证件时,疑似有翻动放在柜台的皮夹举动,依《贪污治罪条例》侵占非公有财物罪将陈员一併送办。
检方调查时,陈员和男子都否认犯行,检方安排2人到刑事局测谎,2人首度测谎因无法判读,检方准备再安排测谎时,该男子突然改回坦承钱是他拿的,并写下自白书,赔偿失主,获失主原谅不追究。
检方因男子没有前科且认罪,依职权处分不起诉,另陈员则因罪嫌不足,亦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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