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斯洛伐克台北代表处与斯洛伐克经济文化办事处民事暨商事司法合作协议」签署仪式8日举行,这是我国与欧盟国家签署的首件民商事司法合作协议,司法院副院长代表出席观礼,见证两国民事暨商事司法合作新页。

司法院副院长表示,本协议是继越南后,第2件签署的民事司法合作协议,也是首件商事司法合作协议,具有重大的指标意义;本协议的签署,不仅提供台斯两国经贸及民间往来更有效率的司法程序协助,也与台湾商业事件审理法的施行,相互呼应。

司法院期许两国共享法律与民事及商事司法合作相关资讯,分享彼此实务合作经验,更藉此提供双方进一步了解、交流及观摩的机会,开启两国未来更密切之司法互助契机,为我国未来推动国际民事及商事司法互助工作,开创崭新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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