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姓老翁在台中市太平区开设神坛当乩童,前年间1名孝女前往庙里为母祈福治病,黄见女单纯可欺,诓称女子若裸躺神桌下36天,其母的病情即可好转,确遭黄性侵得逞,法院判刑4年6月确定,就民事部分,二审法官认为,黄男假借宗教名义,不法侵害女子,应如数赔偿100万元确定。

判决书指出,黄男于2020年11月9日,见1名年约20多岁女子独自到庙内,为身体欠安的母亲祈福,黄见女子独自1人有机可趁,诓称有神明附身,可做祈福法事收费4万元,但女子必须裸身画符、睡神桌下。

黄男邀约隔天的凌晨进行法事,女子不疑有它,前往赴约,黄男在宫庙里假借神明上身,却要女子仅着内衣裤,用毛笔在女子身上画符,接着全裸进入神桌下方小隔间躺,身上仅盖2块麻布,返家女子见母亲气色改善,对黄更加信任。

同年月11日,女子再到庙里裸躺神桌下方,黄竟摸女大腿内侧,诓称「要看祭改效果如何,如果告诉他人,法力会失效」,必须36天不能中断;13日晚间,黄抚摸女子胸,还以手指侵入下体,将生殖器放女子下体外摩擦,佯称赶走脏东西,后来性侵女子得逞便报警。

检警调查,黄男皆否认性侵害女子,辩称当时因神明附身,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法院依强制猥亵罪、强制性交罪,合併判刑4年6月确定,附带民事诉讼黄须赔偿100万元,黄希望降低金额,但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黄不法侵害女贞操权及身体权,应如数赔偿100万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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