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殡仪馆打杂工的南投曹姓男子,与好友张男常聚餐喝酒,张多次向他借钱花用,仍拖欠1千元催讨未果,曹在2020年8月间酒后,约出张男再度催讨两人争执拉扯,曹将张甩推倒地,再连踹踢胸、腹部长达10分钟后离去,直到清晨路人发现,将张送医不治,一审依伤害致死罪判5年6月、二审审酌获被害人家属谅解,改判5年,可上诉。
张男自2020年5、6月起陆续向曹男借钱花用,仍有1千元未还,曹男多次催讨未果而常争执。曹男2020年8月12日晚间独自在工寮内喝酒,张男与友人到场后,曹、张两人再度因债务争吵,张男怒呛:「以后都不要在一起」,与友人离去。
曹男随后返家,当晚9时再外出与友人喝酒,直到13日凌晨2时许返家,途中想起欠款一事,将张约到附近凉亭,两人见面再爆争执,拉扯间曹将张甩推倒地,以脚踹踢臀及背部,见张试图爬起,更大力踹踢他的胸、腹部,过程长达10分钟。
曹男逞凶后独留张男离去,张头部血肿、右锁骨变形、肋骨骨折、脾臟裂伤及多处瘀伤等伤势严重,直到清晨5时许,路人发现报警送医不治。
警方循线访查,得知张男生前曾与曹男见面,访谈曹时,他坦承两人有金钱纠纷发生口角,他殴打对方后离去。
检方会同法医解剖鑑定结果,张男是遭顿力伤害,造成肋骨骨折、脾臟裂伤及广泛性瘀伤等,导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经推算死亡时间约为8月13日凌晨1时前后。经检警勘验相关监视器影像,估认曹行凶时间约在当天凌晨2时1分至22分,两者时间相近、相符。
一审法官以曹男仅因1千元债务将友人踢踹致死,导致家属受天人永隔遗憾、败坏社会治安,审酌已与家属和解,愿分期赔偿100万元,且符合自首要件等情状,一伤害致死罪判5年6月。曹不服上诉,二审法官以曹罹患肝硬化,已赔20余万元,但获家属谅解,改判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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