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人妻发现在健身房上班的丈夫身上有陌生的香水味,多次质问后,丈夫才坦承与健身房女学员出轨,且女学员已怀孕,甚至2人协议离婚时,丈夫传来的离婚条件还是该女学员所撰写,让她受辱。新北地院审结,判人夫与该女学员需连带给付35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人妻主张,于2017年1月间与在健身房上班的马姓男子结婚,而2019年6月间马男自行坦承与健身房曹姓女学员不伦恋,且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但马男希望维繫婚姻,她因怀有身孕选择隐忍,岂料,马男在她怀孕期间仍与曹女见面,身上衣物经常沾染曹女的香水味,甚至2021年2月间,曹女还怀孕。
人妻指出,她最终决定与马男离婚,而两人协商离婚条件时,马男传来的电子檔案作者甚至写着曹女,推定曹女明知马男已婚,却执意介入他人婚姻,遂向2人提告连带求偿70万元。
对此,马男否认妻子所有指控,称他与曹女并无不伦,且起初他与妻子在家长催促下完婚,结婚初期就经常有摩擦,妻子还屡次怀疑他与女学员出轨,只要他不承认,妻子就会再逼问,不能排除他为了求和而进行不实陈述等。
新北地院法官勘验证据,发现马男在对话纪录中,不否认外遇情事,与每当妻子称马男是与曹女出轨时,马男均无否认,认定人妻求偿有理,马男外遇属实,行为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际,审酌双方社经地位等,判2人应连带赔偿人妻3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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