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名欧姓男子与女友交往期间,偷偷窃取其家里钥匙,潜入女友姊姊的房间,2度偷摸正在睡觉的女友姊姊胸部,遭到检察官起诉。高雄地院审结,依乘机猥亵罪,处欧男有期徒刑1年2月。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欧男与小花(化名)的妹妹为前男女朋友关系,欧男明知小花为身障人士,不良于行,竟基于乘机猥亵之犯意,于106年5月骑车到女友家中,拿女友老家的钥匙,偷偷开启铁门后,进入小花房间,趁小花熟睡之时,偷偷抚摸她的胸部,小花惊醒后殴男利用小花身体障碍不良于行而不能抗拒,再次以手抚摸小花胸部,106年9月欧男又趁小花母亲出门买早餐铁门未关时,再次潜入小花家中偷摸她的胸部,下楼逃离时,被小花妈妈当场抓包,报警提告。
欧男在警讯时坦承犯案,表示愿意以10万元与小花和解且全额给付,表达强烈悔意希望和解,但小花不愿意,双方无法达成和解,欧男还请求法官给予缓刑或社会劳动等语,但法官考量欧男至今未能获得小花谅解,故拒绝欧男的请求。
高雄地院法官表示,欧男未经女友同意,拿女友父母住处钥匙,趁小花熟睡时,偷偷进入她家,利用小花下肢障碍不良于行之不能抗拒状态,抚摸她的胸部,犯后不知悔改,还2度潜入,造成小花身心受创。欧男依乘机猥亵罪,处有期徒刑1年2月。可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