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2018年搭乘台铁自强号,遇到一名男子疑似性骚扰,事隔2年竟又在火车上遇上该名男子,便拍下男子的外观,在社群平台《Dcard》发文,案经警方主动侦办,逮回涉案的姚男。台中地院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姚男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6万。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姚男于2018年10月至11月间,曾搭称台铁自强号北上列车,在员林至台中站之间,见A独自站在车厢连结处,便上前表示,「旁边很挤,移工有异味」,边说边向A女贴近,趁隙以下体磨蹭A女,经A女察觉有异,便要求姚男离去。
然,事隔2年,A女再次搭乘火车,在车厢内遇见姚男正以相同方式,偷吃年轻女生豆腐,她才确定自己先前的确被性骚扰,便以手机拍下姚男的长相,在Dcard发文写下「大家小心火车上的变态」,提醒眾网友,引起警方主动侦办,才促使姚男落网。
台中地院法官勘验A女证词后,认为A女说明具体且详尽,採信说词;而姚男与A女素不相识,仅是因为搭乘同班列车便对A女性骚扰,为偷袭式且具有调戏之意的举动,行为缺乏对女性身体自主权的尊重,造成A女身心惧怕,考量姚男坦承犯行,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第1项性骚扰罪,处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6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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