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父母行使负担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有一方因死亡或受监护宣告情形,须变更登记者,内政部今(13日)表示,即日起须变更登记者,只要符合申办资格,使用自然人凭证,就可在家上网申办,省时更便民。
内政部表示,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行使负担登记线上申请,除原有经法院判决(或调解、和解成立)及父母协议变更登记等事由外,为扩大服务对象,这次再增加父或母之一方死亡或受监护宣告时变更登记。
经另一方提出申请,由户所查核户籍资料,确认死亡登记或监护登记已办竣后,即办理变更登记,户所会再以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于方便的时间,至全国任一户所,办理户口名簿换发。
内政部指出,自2018年起已陆续开放户政线上服务,民眾只要使用自然人凭证,即可在家申办包括:出生登记、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行使负担登记、监护登记、死亡登记、出生地登记、出境迁出登记、原住民身分(含民族别)登记,及经法院判决(调解、和解)之离婚登记、辅助登记、收养登记、认领登记、终止收养登记、全户户籍暂迁户所登记等16项户政业务,并将持续检视增加服务项目。
此外,电子户籍誊本、纸本户籍誊本、国籍证明、挂失国民身分证,也都可使用自然人凭证线上申请,欢迎民眾多加利用,相关申办进度,可至内政部户政司全球资讯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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