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时改革联盟今(13日)与民进党立委江永昌共同举行公务员工时改革记者会。联盟及江永昌共同呼吁,行政院应履行修法时提出的工时健康承诺,邀请基层团体共同制定轮班公务员工时上限以及超勤补偿等政策规划,才能确实改善轮班制公务员长期过劳血汗的劳动状况。

立法院于今年5月30日三读通过《公务员服务法》、《公务人员保障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修法过程中,人事行政总处表示将参考铨叙部2020年11月24日公布之「公务人员因公猝发疾病或因戮力职务积劳过度以致死亡审查参考指引」订定轮班轮休人员工时原则性上限、监督及工时检讨机制、调高警消人员每月每人1万7000元上限、调整加班评价以落实释字785解释中健康权意旨。

但是,工时改革联盟于修法期间多次询问健康权评估方案及实质规画,人事行政总处都无法提出具体方向。消防员权益促进会代表黄升表示,台湾消防员每月工时高达300至400小时以上,对比一般劳工以及其他国家的消防员都属于过劳的工时型态。

黄升表示,2019年公告释字785后,基层消防员原本期待可以改善消防员工时过长的情况,但是5月30日修改的《公务员服务法》及《公务人员保障法》工时部分空白授权机关自行订定工时上限、合法化机关加班换嘉奖的陋习,基层团体认为并没有回应释字785解释保障健康权中,工时框架性规范以及加班合理评价及补偿的意旨。

江永昌指出,在工时上限和超勤合理补偿子法的订定,人总尤其要注意不能偏听机关「雇主方」、应考虑如何纳入「受雇方」基层勤休制公务人员的意见。许多先进国家容许公务人员组成工会,因此在劳动条件的订定和变更、往往有代表公务人员发声的有力团体。

江永昌说,德国甚至有法定公务人员代表组织,德国法并就工时、加班、超勤等劳动条件变更要求各机关邀其公务人员人事代表会共同参与决定。反观我国既不容许公务人员组工会,体制内「公务人员协会」的设置和运作又无法充分代表基层公务人员发声,人总若有意广纳基层观点于制定过程中,必须邀集基层勤休制公务人员组成的民间团体反映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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