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员工身兼公务员身份的作法将走入歷史,铨叙部今天表示,台铁将公司化,台铁公司成立后,未来副总经理以下从业人员进用及管理,不再适用公务员有关法令规定,将可赋予台铁公司自主及经营弹性。但台铁局现职人员转调台铁公司则仍保有公务员身份。

考试院会今天听取铨叙部业务,就交通事业人员人事制度及铨审概况重点报告,并说明交通事业人员人事制度发展及交通事业机构改制情形。

铨叙部指出,交通事业人员依《交通事业人员任用条例》以「资位制」任用,特色为每一资位薪级数甚长,相关人员在其资位范围内的叙薪并无职务列等限制,以鼓励久任,工作性质分为业务类及技术类,同类职务间可相互调任,有较大用人弹性。

不过随着时空环境变迁及经营管理需要,现行仅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继续依该条例进用人员,另外交通部所属部分机关或公司,仍有改制或公司化前已进用人员得继续依该条例任用。

根据交通部统计,截至今年4月30止,其所属交通事业人员共有2万3127人,其中台铁局1万2967人最多(占56.07%),中华邮政8290人次之(占35.85%),台湾港务公司789人再次之(占3.41%)。

铨叙部在报告中指出,《国营台湾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草案今年5月27日经立法院三读通过,台铁将公司化,台铁公司成立后,副总经理以下从业人员进用及管理,不再适用公务员有关法令规定。

至于台铁局现职交通事业人员,得由交通部依个人意愿安置其他机关外,都随同业务转调台铁公司,并依原适用的交通条例继续任用,仍具公务人员身分,相关权益事项原则仍依其原有法令办理,以在确保营运安全及员工权益保障下,赋予台铁公司自主及经营弹性,提升铁路事业经营效能与竞争力。

考试院长黄荣村在会中表示,交通条例资位制有其时代背景及重要性,其重视永业化的制度精神,对于我国交通事业建设发展曾发挥其积极作用。台铁公司条例正式施行后,交通条例资位制将逐步走入歷史,希望铨叙部配合主管机关规划办理进度,办理台铁局公司化后人员后续任用相关事项,使交通事业人员人事制度顺利圆满的完成其歷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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